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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期 你看到地狱了吗?

你知道圣经对地狱是怎么讲解的吗?

目 录:

第一部:永远的地狱火真的存在吗?

1.没有解开的真理谜团

2.审判之后的处罚

3.地狱的位置

4.有终止的地狱火

5.不熄灭的火?

6.身体与灵魂都要灭亡

7.上帝的公义是真实的

8.再没有痛苦与死亡

9.地狱不是为我们预备的地方

第二部:财主与乞丐拉撒路

1. 绪论

2. 耶稣和比喻

3. 财主与拉撒路比喻中的要点

4. 比喻的意义

5. 参考


第一部:永远的地狱火真的存在吗?

没有解开的真理谜团

在圣经中最被混淆的神学之一就是有关地狱的主题。因为一直以来牧师和神父们对此错误的讲解,以及平信徒们将之混淆于民间观念或佛教信仰之中,使地狱 (hell)这个单词在圣经中的真义被破坏了。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问:“地狱是什么?在哪里?恶人的命运将会如何?慈爱的上帝真的永远折磨人吗?所有的 罪人在地狱中受同样的刑罚吗?”

这样的问题必须要用圣经给予答案,不能因圣经对此问题的教导与我们的期待或所信的不同,就拒绝圣经的教导。首先,我们要理解,确有一个地狱要逃避,确有一 个天国要求得。耶稣教导我们,所有的生灵要么蒙拯救,要么被丢弃;这里没有中立;没能进天国的人也没有任何别的慰劳或补偿。“人子要差遣使者,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,从他国里挑出来,丢在火炉里,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。那时,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,要发出光来,像太阳一样。有耳可听的,就应当听。”(太13:41-43)

如果我们把出生在世上的一切人类视为是有两个最终目的地,那么我们应当何等热心努力寻求正确的道路啊!耶稣说:“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”在有关地狱的不同说法中,所有的人能够信赖的绝对安全的措施是,我们正确地去理解耶稣对地狱的教导。

但非常奇怪的是,有关耶稣对地狱的真理遭到了许多宗教领袖们的挑战。人死的那一瞬间,不灭的灵魂从肉体中出来飞到天上或下到地狱,说这种主张是耶稣的教导 的说法在世上泛滥。但这绝不是耶稣所教导的真理。他从来没有说过人死的时候,灵魂出窍与肉体分离,也从来没有说过恶人死的时候,立即落入地狱永火的痛苦 中。与基督的教导相反,现代的神学家们也认为人死的时候,灵魂就像烟一样从肉体中出来。也就是他们认为灵魂是没有形体,也没有模样的。这样的教导虽然在不 明白圣经的人当中得到了认可,但与基督的教训是完全相反的。耶稣是伟大的教师,他比任何人都更正确地知道天国和地狱的问题。按照他的话,被扔进地狱火的 人,他的手、脚、眼睛和其它形象都会被扔进去,这意味着肉体的手、脚、眼睛和除此以外的一切部分。我们要牢记这一点。那么我们一起来察看有关恶人将来命运 的四个重大事实。

审判之后的处罚

下面要叙述关于地狱的非常重要的事实。没有得救的人,他们死后并不是立即去某个场所受到处罚(审判),而是留在坟墓中,处于无意识的睡眠状态,直到执行审判之日得到刑罚。

基督在麦子和稗子的比喻中明确地指明了这个真理。家主在田里种下好种子之后,他的仆人来告诉他说好种子当中长出了稗子。仆人的提问是在这些种的还没有长大的时候需不需要薅出来。耶稣回答说:“不必,恐怕薅稗子,连麦子也拔出来。容这两样一齐长,等着收割。当收割的时候,我要对收割的人说:先将稗子薅出来,捆成捆,留着烧;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。”(太13:29-30)我们再看耶稣对这个比喻的解释。“那 撒好种的就是人子,田地就是世界,好种就是天国之子,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,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,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,收割的人就是天使。将稗子薅 出来用火焚烧,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。人子要差遣使者,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,从他国里挑出来,丢在火炉里,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。那时,义人在他们父 的国里,要发出光来,像太阳一样。有耳可听的,就应当听。”(太13:37-43)

谁也不能误会耶稣说的这个比喻。因为太清楚不过了,连小孩子也能理解。稗子代表恶人,耶稣说他们将要在“世界的末了”被丢在火里。稗子和麦子被区分的时候是在收割的时候。耶稣说:“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。”谁会误解耶稣所说的这些话语呢?很多人想象,人死的时候恶人们立即被扔进地狱火里,这和耶稣具体的教训截然不同,耶稣说恶人在世界的末了才会被投入到火中。

审判是在耶稣来到这地之后才会成就,所以我们可以知道,说任何人在此之前就受到刑罚,这是何等错误的事情。受刑罚之前先得到审判(裁判),这是非常合乎情理的。彼得说:“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,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,等候审判的日子(to reserve the unjust unto the day of judgment to be punished [KJV] 把不义的人留到审判的日子受刑罚)。”(彼后2:9)这不是很合理吗?

比如说,有一个人因犯盗窃罪被人告到了法庭上,法官说:“把他先关起来,等十年后再来审判!”会不会有这么不合理的法官呢?人间的法官尚且不作这样不妥当的裁判,何况上帝是一切智慧的根源,他能作这样荒谬的裁判吗?

在这个问题上,我们要深入细致地查考圣经,以便发现更确实的真理。那么,把恶人们保留到什么时候受刑罚呢?等到“审判的日子”。为什么?因为审判还未结束。任何罪人在受审判之前是不能处以刑罚的。耶稣教导我们说:“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。时候要到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他的声音,就出来。行善的复活得生,作恶的复活定罪。”(约5:28-29)

这是多么确实的真理啊!耶稣说行善的或作恶的,都要从自己的坟墓中复活出来,得生或受罚(定罪)。以上的话语证明了他们死后直到复活的这段时间内,没有受 到任何赏赐或刑罚。他们都从坟墓中出来之后,所有的事情才会成就。就像使徒彼得所说的,他们留在坟墓中,等候审判与刑罚。

如果需要更通俗易懂地说明,那我们再看几处耶稣对此问题的说明。路加福音14:14节,“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报答你。到义人复活的时候,你要得着报答。”再看一下马太福音16:27节,“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,同着众使者降临;那时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”这里说的“那时候”是指什么时候?就是“同着众使 者降临”的那日。在耶稣和天使一起来临之前,没有任何“报应”或“赏赐”。关于这个问题的圣经章节共有31处。这些话语是非常明确的,毫无讨论的余地。在这个问题上,圣经所说的并非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。

耶稣在圣经最后一卷再次提到这样的话,“看哪,我必快来。赏罚在我,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。”(启22:12)在这里使徒约翰提醒人,在耶稣重新来到这个地上时,“各人”要因自己所行的受报应。约伯说:“就是恶人在祸患的日子得存留,在发怒的日子得逃脱。(the wicked is reserved to the day of destruction; they shall be brought forth to the day of wrath.[KJV] 恶人被留,直到毁灭之日;在忿怒的日子,他们要被带出来。)”(伯21:30)但以理又这样说,“睡在尘埃中的,必有多人复醒,其中有得永生的,有受羞辱、永远被憎恶的。”(但12:2)

通过这些经文可以看出,恶人是一直留在坟墓里,直到复活以后得到审判和处罚的那一天。这是毫无疑问的。到此为止,我们查看了彼得、但以理、约伯和耶稣基督 自己的见证,我们不必要更多的说明了。恶人在世界末日之前一直在坟墓里等待着。因此,地狱的刑罚并不是在人第一次的死后立即执行。

那么,圣经告诉我们,恶人是何时、怎样被扔进地狱火中呢?是的,约翰说明了千禧年(Millennium)结束时要发生的戏剧般的事件:“那一千年完了,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,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,就是歌革和玛各,叫他们聚集争战。他们的人数多如海沙。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,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,就有火从天降下,烧灭了他们。”(启20:7-9) 千禧年(Millennium)之后,所有的恶人将会参与第二次的复活。

约翰说明了义人怎样复活并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之后,又写到,“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,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。” (启20: 5)当然,这里“其余的死人”是指恶人。他们第二次复活的时候,撒但诱惑他们去对抗上帝和他的圣徒。那时,撒但把从死里复活的千千万万的恶人们聚集在一 处。他再度迷惑恶人们,想让他们确信,可以夺取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圣城(启21:2)。正当那些恶人们进军包围新耶路撒冷圣城的时候,突然有熊熊烈火从 天降下,将他们全部烧灭。这就是因罪的工价而得到的最后的刑罚--地狱之火。

地狱的位置

圣经作者们不仅提到地狱,而且也提到恶人“第二次的死”。“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,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”(启20:14)我们再看一下彼得是怎么说的,“但现在的天地还是凭着那命存留,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,用火焚烧。” (彼后3:7)他说这个世界被存留着,直到恶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。接下来,他继续描述了天和地都会被熊熊烈火焚烧的上帝的日子。彼得强有力地描述了有关 对不圣洁之人的刑罚。他说这个世界是为了加给在恶人身上的审判和灭亡的患难而存留着。以赛亚先知谈到了对他们的刑罚是在地上。“因耶和华有报仇之日,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。以东的河水要变为石油,尘埃要变为硫磺,地土成为烧着的石油。”(赛34:8-9)

先知描述了在火焰中燃烧的情景:河水要变为石油,尘埃要变为硫磺;并且他说这是耶和华的“报仇”,是斗争末了要有的“报应(recompenses)”。大卫用以下的话语更加见证了这一点。“他要向恶人密布网罗,有烈火、硫磺、热风作他们杯中的份。”(诗11:6)约翰、彼得、以赛亚、大卫,他们用几乎同样的表达方式说明了恶人的命运。他们对刑罚的工具(火)与场所(地上)有着同样的看法。

对恶人执行审判的那日,全地都要被焚烧的火所笼罩。但还有一个需要回答的提问,是最为复杂难解的问题之一,这场刑罚要持续多久呢?恶人们要在火里受多长时 间的痛苦呢?谁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。因为圣经说:恶人要照自己所行的受罚。也就是说刑罚的强度是有所不同的。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,恶人们不会永远存留在火中。

有终止的地狱火

有不少人说:“恶人们要无终止地在地狱火里被焚烧,要永远在那里受痛苦。”但是用一句话来说,地狱火是有终止的。恶人们也会遭到不能再醒来的永远的死亡。对此,让我们确信的理由如下:第一,这个地球最终是为了义人们而准备的居所。耶稣说,“温柔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。”(太5:5)彼得描述,“天必大有响声废去……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”,之后,他看到了充满义的新天新地,“但我们照他的应许,盼望新天新地,有义居在其中。”(彼后3:13)

恶人们在这地上绝不能存留,因为上帝特别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属灵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。(罗4:13)这个地上所有罪的诅咒得到洁净后,恢复到最初的状态,这 样才可以成就上帝原本所计划的。这就是上帝在末了的时候要成就的计划。这个地球将会恢复成--为完全人准备的完全的居所。(赛45:18)

第二,由于恶人不信靠耶稣,所以最终不能生活在这个地上;得着永生的恩典的人,才能享有这一特权。“上帝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3:16)但是心里没有信心的人将会怎么样呢?毫无疑问他们要得到灭亡。圣经明确地说,“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上帝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” (罗6:23)我们不要忘记这句话所指明的单纯的真理。对恶人的应许,绝不是生命,而是死亡,是永远的死亡;唯独对义人的应许就是生命,永远的生命。

通往永生的道路只有一条,那就是信赖耶稣。在这一点上约翰是这样说明的,“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,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。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,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。”(约一5:11-12)我要问大家一个问题,在地狱火里的恶人有上帝的儿子吗?当然没有;既然如此,那么他们怎么会有生命呢?约翰告诫我们,“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杀人的。你们晓得凡杀人的,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。”(约一3:15)那么,恶人们在地狱火里有永远的生命吗?绝对没有。

在地狱火里被永远焚烧的教导,是极大的异端,把人诱惑到一种错觉当中,那就是除了耶稣以外,在别处也能得到永远的生命。“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。他已经把死废去,藉着福音,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。”(提后1:10)这句灵感的话说明,不通过耶稣基督的福音,任何不能坏的生命都是不存在的。给予恶人不朽的生命,哪里能看到这样的圣经章节呢?赐给义人不朽的永远的生命,这是经常能读到的。看圣经根本就找不到有关不信的人能承受不朽之生命的记录。

使徒保罗说:“我如今把一件奥妙的事告诉你们,我们不是都要睡觉,乃是都要改变,就在一霎时,眨眼之间,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;因号筒要响,死人要复活,成为不朽坏的,我们也要改变。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,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。”(林前15:51-53)这里的内容是指义人刹那间突然改变,成为不朽坏的;这是未来要发生的惊人事件,是在耶稣复临时,胜利的“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”。但是,在圣经里找不到任何记载,说恶人也会以这种方式得到变化。

说恶人们在地狱里永远活着,这是在圣经里找不到任何理由或根据的,这是违背圣经和基本常识的。先知以西结是这样说的,“犯罪的他必死亡。”(结18:4)暂且不管如何理解人死后的状况,但是毫无疑问,不悔改、不舍弃罪的人必定死亡,这是我们应该接受的圣经真理。

假设恶人们在地狱火中永远活着的话,那意味着他们具有了与义人们在别的地方所享有的同样的生命。除了基督,谁能给他们永生呢?“上帝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3:16)在此说明的非常明确而又简单。反过来说,不信耶稣的人就是灭亡,他们必死;第二次的死是再也不能醒起的、永远的死亡,是彻底毁灭的永远的刑罚。

不熄灭的火?

有些人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:要焚烧恶人的不灭之火是什么样的火呢?是不会熄灭的火吗?这个火是不能熄灭的吗?当然,在达成目的之前这个火是不会熄灭也不能 扑灭的。灭火是意味着消除或灭掉的意思。谁也不能随着己意灭火。那是上帝神奇的火,在其中无人能灭火而躲避。对这个火以赛亚先知是这样说的,“他们要像碎秸被火焚烧,不能救自己脱离火焰之力,这火并非可烤的炭火,也不是可以坐在其前的火。”(赛47:14)但是,毁灭的工作结束以后,这个火也就熄灭了。任何人不能扑灭这个火,救自己脱离这个火,最后留下来的就是灰烬。

耶利米先知预言耶路撒冷城被“烧毁”的时候,提到“不能熄灭”的火。“……我必在各门中点火,这火也必烧毁耶路撒冷的宫殿,不能熄灭。” (耶17:27,代下36:19-21)关键的一点是,怎样理解圣经所使用的“不能熄灭”一词。它的意思不是大家一般所想的绝对不熄灭的火,而是任何人不 能扑灭这个火,它要燃烧一直到把焚烧的对象烧毁成灰为止。我们可以在以上耶利米书17章27节中看到这样的例子。“我必在各门中点火……不能熄灭”是否要 按字面理解为耶路撒冷的宫殿现在还在燃烧吗?当然不是;这话的意思显然是这火要一直燃烧,直到把耶路撒冷的宫殿烧尽为止。地狱火是任何人也扑不灭的,一旦 点着,就会一直燃烧,直到把魔鬼和恶人完全烧尽为止。

既然如此,那么应该怎样理解用来说明地狱火的“永远”或“永永远远”的话语呢?我们查看一下圣经里出现的这一词语的定义,这可能是最可靠的方法。有很多人 不考虑旧约时代以色列民对圣经的词语和表达的用法,只是按照现今的语言习惯来理解,往往出现某些根深蒂固的翻译上的错误。

“永火”不是绝对不熄灭的意思。圣经在描述所多玛、蛾摩拉的灭亡时使用了这个词。“又如所多玛、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,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,随从逆性的情欲,就受永火的刑罚,作为鉴戒。”(犹7)

假如“永火的刑罚”是指被火永远焚烧的话,那么现在所多玛城应该还在燃烧着。但是我们知道这座城早已烧没了。刑罚所多玛的“永火”是什么意思呢?从另一个圣经章节可以看到,“又判定所多玛、蛾摩拉,将二城倾覆,焚烧成灰,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。”(彼后2:6)

是的,就是这样。“永火”的意思不是火永远燃烧着,而是“焚烧成灰”;燃烧的过程不是永远的,焚烧的结果是永远的。大家要知道,所多玛和蛾摩拉早已不存在 了,火不是永远燃烧,烧完了就没有了,不会永远存在。对这两座城的“永火的刑罚”,也就是末时恶人最后所要遭受的。这个火是永远的火,就是把恶人们焚烧成 灰的意思。圣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。

“万 军之耶和华说:那日临近,势如烧着的火炉,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,在那日必被烧尽,根本枝条一无存留。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,其光 线有医治之能。你们必出来跳跃如圈里的肥犊。你们必践踏恶人,在我所定的日子,他们必如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。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。”(玛4:1-3)

这个圣经章节对地狱火的描述多么明确。永远的火是指烧到“烧尽”为止,留下永远持续的结果。连撒但也会最终连根拔起。我们要原原本本地按圣经所使用的表达 方法来描述地狱火。我们说到地狱火的时候,假如使用圣经里所没有的单词和表达方式来描述,就会不知不觉地说谎话了。受到一直流传至今的传统观念与信仰的影 响,那些有了偏见的人,尽管在圣经章节里看到“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……必被烧尽……必如灰尘”的话语,仍然固执地认为恶人是永远活着受痛苦。

可以理解的是,对这个问题有几个人们感到含糊不清的圣经章节。“他们要受刑罚,就是永远沉沦,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。”(帖后1:9)和别的经文一样,这节经文的意思并不是意味着永远不中断的痛苦,而是意味着刑罚的结果会永远维持。(这里所谈到的“受永远沉沦的刑罚”和犹大书7节中讲到的“受永火的刑罚”意义是一样的。)照着这些话来看,对他们来说,根本没有复活与生命的希望。

那么不死的虫又是指什么呢?很多人曲解了耶稣对地狱的说法。“在那里,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” (可9:48)有些人误解说,这里的“虫”就是人的灵魂(soul)。难道这就是耶稣的本意吗?在圣经中哪里能找得到把虫象征为灵魂的章节呢?根本就找不 到。也很奇怪,为什么偏偏谈到了虫子呢?虫子有什么罪要到地狱里呢?在这个圣经章节中,说到“地狱”,使用的是“gheh'-en-nah” (Gehenna)这个单词。这个词的希腊文作“欣嫩子谷”,或译成“垃圾坑”。这是当时在耶路撒冷城外一个实际上有火燃烧着的地方,也是居住耶路撒冷的 人所使用的垃圾处理场所,“抛尸的全谷和倒灰之处”(耶31:40)。

我们不难想象,犹太人总能看到在那里有爬满蛆虫的动物尸体,和燃烧冒烟的垃圾。任何东西被扔进这样的坑里,立即会被虫或者蛆吃掉。所以在那个地方总能看到 火和烟,也总有很臭的味道,也有很多蛆虫。耶稣是以人们眼所能见的销毁垃圾的场面,生动地说明地狱火完全的破坏和毁灭的情形。耶稣以不灭的火,昼夜燃烧的 火,和蛆虫总是在尸体上爬来爬去的场面,来描写了地狱中的完全的灭亡。

有关地狱的描述,最容易被误解的内容可能是约翰在启示录中描述的话语。“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,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们必昼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远远。”(启20:10)根本没有看过其它相关圣经章节的人,往往会对“直到永永远远”的表达方式感到困惑。但是查看新旧约圣经,“永远”或“永永远远”这类的话语出现过57次之多。这句话意味着已经结束了。换句话说,“永远”并不意味着“没有终止的继续”。

虽然有很多例子可以正确地说明以上所讲的内容,但我们在这里就列举一二。比如说,“……用锥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远服侍主人。”(出21:5-6)对待奴仆的条例规定在有的情况下,仆人要“永远”服侍主人。但他到底用多长时间来服侍主人呢?当然一直到他死的时候为止。所以在这里提到的“永远”(forever)一词,是指仆人长久服侍,到生命结束为止,而不是永远没有终止地一直服侍。

圣经说哈拿带她的儿子撒母耳“上去朝见耶和华,使他永远住在那里”(撒上1:22),接下来又说“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” (撒上1:28)。“永远”的意思一般是指“无限的时间”,但是在圣经里也指“到某种事情完全终结为止的这个期间”。约拿用“永远”(forever)这 一单词来形容了自己在鱼腹里的经历,“地的门将我永远关住。”(拿2:6)圣经的例子充分说明了,“永远”这样的表达方式,其本身不一定是“一直继续、没 有终止”的意思,也有“直到事情完结为止”的意思。

有些人可能这样来反问:“既然如此,那么圣经中说到了,义人们要同上帝得享永远的荣耀,难道在天国义人的生命也有一定的限度吗?”虽然“永远”一词同样用 在义人和恶人的身上,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,这一点我们不能忽视。义人们从上帝那里接受了“不朽坏的”生命的恩赐,因此他们的生命和上帝的生命是 相似的。“不朽坏的”也就是“与死亡毫不相干”的意思。所以,“永远”一词用在“变成不死的”义人身上,就是“没有终止”的意思。不朽坏就是意味着“与死 亡没有任何关系”。“永远”这一单词是因为义人成为了不灭的存在,所以意味着“没有终止”,是适用于他们身上的。但是“永远”一词用在恶人身上时,是指着 他们在火里被烧、肉体的生命灭亡之前还活着的时期。他们是必死的,并要“照着他们所行的”受刑罚。这是当时的犹太人为了描述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灭亡或者为了 描述恶人们的灭亡而使用的一种表达方法。

身体与灵魂都要灭亡

这是恶人命运最后的结局。没有得救的人因自己的罪受到刑罚后,他们的灵魂和肉体要一同灭亡。对此耶稣有非常清楚的说明,“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;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,正要怕他。”(太10:28)

耶稣向我们警告的是,身体和灵魂一同灭亡。那么,谁还敢声称恶人的灵魂不灭呢?唯独耶稣基督赐人生命,他已经否定了恶人以任何形式在地狱里一直活着的可能性。他们的身体要在火中消灭,他们的生命要永远灭绝。“恶人却要灭亡。耶和华的仇敌要像羊羔的脂油,他们要消灭,要如烟消灭。”“还有片时,恶人要归于无有。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,也要归于无有。”(诗37:20,10)

对地狱火之毁灭的描写,圣经使用了人类语言中最有力、最坚定的单词,比如说,灭绝(consume)、烧尽(burn up)、除灭(destroy)、吞灭(devour)、死亡(death)。但是有些人仍然主张这些话语不是真正的“灭绝、烧尽、除灭、吞灭或死亡”的 意思。那么,这些单词又有什么样秘密的、神秘的意思呢?那样主张的人是毫无理由的。

一般基督教的神学,把我们伟大的上帝说成了没有爱的凶神恶煞。按照他们的理论,上帝的形象被描述得比希特勒还要残忍。希特勒把人们赶到煤气室里集体屠杀, 然后在焚尸炉里烧毁成灰。但是有些神学家们竟然主张,上帝让人们活着,并看着他们在火中永远受痛苦,发出呻吟、哀哭和呐喊。所以神学家们要明白,是他们自 己把上帝说成是比希特勒还要残忍。所以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理解圣经的话,就很容易歪曲上帝的形象和品行。

上帝的公义是真实的

那种不正确的地狱火的观念,不仅完全毁损了上帝的爱,而且也歪曲了他的公义。人死的时候被扔进永远燃烧的地狱里,这种谬论包含了什么样的危险呢?让我们一起来想一想。

假如五千年前有一个人活着,后来带着罪死去了,那么按照当今很多人所信的,他的灵魂立即掉进了火中受痛苦。而使数百万的人死去的元凶希特勒,他死后会怎么 样呢?按照一般的见解,希特勒的灵魂也被扔在永远痛苦的地狱里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一个犯很普通的罪而未得救的人,要比希特勒在硫磺火里被焚烧多五千年之 久,那么能说这样的审判是公义的吗?上帝真用这样的方法对待人类吗?断乎不是。圣经说,“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。”(启20:13)

对恶人要受的刑罚,有两个极端的见解。一个是“普救说”(universalism),认为上帝如此宽大,他不允许任何人灭亡。另一个可怕的见解是,恶人 们要永远在苦难与黑暗的迷宫中没有终止地遭受折磨。但是这两者都是不能被圣经所证明的假想的见解。真理是在这两者之间。上帝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们,恶人 们该受的刑罚结束时,他们的身体和生命就永远消灭了。

根据我过去传道的经验来看的话,有很多正直的人存在着对上帝品行的误解。他们往往突然改变思想而离开上帝,他们没有适当的理由,而只是每当想到恶人们要受 没有终止的痛苦时,就对上帝爱的品行有了怀疑。甚至他们认为恶人们得到的刑罚是出于上帝报复的心理。一旦相信对地狱的错误教导,就不可能完全理解上帝爱的 品行。上帝乐意让基督徒们对他的品行存这样的观念吗?有一位银行行长,在听了圣经有关地狱的真理之后,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:“牧师,我现在开始要重新 信!几十年当中,由于认为上帝对恶人永远刑罚的观念,我只好成了一位无神论者。”

再没有痛苦与死亡

不久的将来上帝要洁净这个宇宙,所有罪的结果要永远消除。再也没有罪,也没有罪人,也没有诱惑人的魔鬼。上帝起初所计划的要原本地得以恢复。

使徒约翰在启示中看到将来荣耀的场面,“上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,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号、疼痛,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。” (启21:4)在更新再造的宇宙中,会有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受痛苦吗?上帝说:“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号、疼痛。”你们真的相信上帝的话语吗?还是 跟随人的推测呢?使徒约翰先说明了恶人们是怎样被扔到地狱火里。“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,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,就有火从天降下,烧灭了他们。”“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。”(启20:9,15)然后说明了新天新地,“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;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,海也不再有了。”(启21:1)

根据启示录20章9节中的描写,可以知道硫磺火湖燃烧的地方就是这个地球表面;恶人们要被烧成灰烬,不再存留于世。然后,上帝要再造“一个新天新地”,“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”,以后“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号、疼痛”(启21:1-4)。

为了在宇宙中再也没有痛苦,永远的地狱也就不存在了。因为这两者是互相冲突的。我们应该感谢上帝,他将为我们永远消除整个世界的痛苦。在以后的新天新地里,再也没有撒但存留,在上帝应许我们的新的国度里,再也找不到痛苦的阴影。

地狱不是为我们预备的地方

最后我们应当高兴地知道,地狱不是为我们所预备的。耶稣教导我们说,“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!”(太25:41)如果我们被扔进地狱火的话,那将是我们一生当中最大的失误。藐视上帝的爱,不顾圣灵的呼求,抗拒千千万万天使敬虔的影响,越过耶稣基督的十字架……如果是这样,就要进入那个地方(地狱)了。

虽然我们犯过罪,但是我们不一定遭到灭亡。就算是有些人犯了奸淫、偷盗、说谎的罪,但是他们不一定失去天国。任何人不能得救的唯一理由是,因为不愿意从自 己的罪中掉转脚步,也拒绝将自己投入到为饶恕并洗净一切不义(unrighteousness)而一直等待的救赎主爱的怀抱中。“上帝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人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3:16)


第二部:财主与乞丐拉撒路

绪 论

对于路加福音16章19-31节耶稣所讲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内容,很多人一直争论,是应该按字面来理解,还是应该按比喻来理解。有些基督徒认为,耶稣通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人死了以后,好像以某种存在,到了另一个世界。另一些人则引用许多别的圣经章节,对天国和地狱的描述,与这段经文字面上的描述完全不 同;他们认为耶稣提说了这个比喻,是为了教导别的方面的教训,与地狱和天国的问题根本无关。不幸的是,很多传道人把原本的内容和所用的比喻分割开来,他们 为了给人们灌输对地狱的恐怖感,而使用路加福音16章“财主和拉撒路”的比喻为工具。由于错误地解释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,因此,出于对地狱的恐惧心理可能 会产生一时的“悔改”。但是,只有通过对上帝的品行真正的认识,和对圣经真正的理解,才可能生出真正的悔改和信心;我们不可忽视这样的事实。

在研究本文之前,我们先要知道比喻一词的意思是什么,也要了解耶稣说这段话时的背景,然后我们才能更进一步理解耶稣用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,所要给予我们的教训。

在词典《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》中,对比喻一词的定义是:“为了传达真理或道德教训,而采用的简单而有趣的故事。”在圣经里比喻的运用是很普遍的。圣经作者所使用 的比喻,既有实际性的,又有象征性的,我们要很好地加以区分才行。比如说,“有一时树木要膏一树为王,管理他们,就去对橄榄树说:……”(士 9:8-15)这个比喻的内容是象征性的。无论比喻是什么样的,比喻只不过是作为施教的工具,这在圣经里是很常见的。

耶稣和比喻

主耶稣在教导人的时候,他认识到比喻的价值。耶稣知道,如果他自己讲说很难的书面语言,那么听众当中有些人很快就会忘掉他所说的话,所以他讲道时常用比 喻,以便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,并引起他们的沉思默想。不仅如此,耶稣也知道真理会引起某些人残酷的诽谤,所以有时他要灵巧像蛇,驯良像鸽子,以比喻的方 式来说。当门徒问到耶稣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时,耶稣引用以赛亚书6:9的话回答说:“上帝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;至于别人,就用比喻,叫他们看也看不见,听也听不明。”(路8:10)主耶稣传福音时常常用比喻来说,向那些不愿意接受真理的人,隐藏了真理,向那些真正渴慕真理的人,让他们追根究底直到发现其中的奥秘。

我们要知道,路加福音16:19-31的话耶稣是对谁说的呢?耶稣是在涉及哪种人呢?我们可以在这段话的上文找到答案,14节说:“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,他们听见这一切话,就嗤笑耶稣。” 耶稣接 下来的话正是指责法利赛人说的。按圣经的记载,法利赛人是拒绝耶稣和他的教导的一群人。我们知道,耶稣给各样的人讲道,其中对待法利赛人是最慎重的。他们 一贯地想试探和陷害耶稣。耶稣很智慧、很真诚地对待他们,耶稣责备他们的时候,使用比喻和讽喻的话是最安全的方式。

从耶稣的祷告中,可以看出法利赛人对耶稣的教训没有太多的理解。“正当那时,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,说:父啊,天地的主,我感谢你!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,向婴孩就显出来。父啊,是的,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。”(路10:21)在很多情况下,耶稣的教训都是用比喻表达出来的。“耶稣用许多这样的比喻,照他们所能听的,对他们讲道。若不用比喻,就不对他们讲。没有人的时候,就把一切的道讲给门徒听。”(可4:33-34)

财主与拉撒路比喻中的要点

这样我们一起来看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吧。首先我们要将这个故事的本身和所要传达的真正信息确实区分开来。我们一起来分析路加福音16:19-21,“有一个财主,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,天天奢华宴乐。又有一个讨饭的,名叫拉撒路,浑身生疮,被人放在财主门口,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,并且狗来舔他的疮。”

这里的财主是指谁呢?因着认识上帝和他对全人类的救赎计划的知识,犹太人接受了不可估量的祝福。“他们是以色列人,那儿子的名分、荣耀、诸约、律法、礼仪、应许都是他们的。”(罗9:4)就像这个故事里所出现的财主所说的话,唯独犹太人才能用“我祖亚伯拉罕”这样的称呼。犹太国家是拥有如此特权的国家。

与此相反,拉撒路是象征所有灵性上贫穷的人或外邦人;而以色列人应该把自己所得到的属灵的财产分给他们。以赛亚先知的话是犹太人所熟知的,“你作我的仆人,使雅各众支派复兴,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;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,叫你施行我的救恩,直到地极。”(赛49:6)

很不幸的是,犹太人未能把丰富的属灵财富分给外邦人。反过来,他们视外邦人为“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”的“狗”。这样的比喻是大家都知道的。耶稣在试验迦南妇人的信心时用了这样的比喻。耶稣说,“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。”妇人说:“主啊,不错,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。”(太15:26-27)

很富有的犹太人不传扬真理,而是据为己有,结果他们自身衰败了。耶稣在讲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之前,责备了法利赛人灵性上的骄傲,“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,你们的心,上帝却知道;因为人所尊贵的,是上帝看为可憎恶的。”(路16:15)这样极大骄傲的结果是什么呢?

耶稣对他们说:“后 来那讨饭的死了,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。财主也死了,并且埋葬了。他在阴间受痛苦,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,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,就喊着说: ‘我祖亚伯拉罕哪,可怜我吧!打发拉撒路来,用指头尖蘸点水,凉凉我的舌头,因为我在这火焰,极其痛苦。’亚伯拉罕说:‘儿啊,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,拉 撒路也受过苦,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不但这样,并且在你我之间,有深渊限定,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;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 不能的。’”(路16:22-26)

在地上的时候,他们喜爱“享福”的生活,但是他们为邻舍的福气和富有什么也没有做。他们再也得不到任何的赏赐了。“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,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;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,因为你们将要饥饿;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,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。”(路6:24-25)

与此相反,拉撒路所象征的灵性上贫乏的人,能得到天国的产业。[虚心的人(the poor in spirit)有福了,因为天国是他们的。(太5:3)]那些灵性上饥渴慕义的外邦人,将代替富足的犹太人的位置。被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所歧视的“狗”和 罪人们将进到天国。耶稣说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: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上帝的国。”(太21:31)

在比喻的结尾,财主请求让他的弟兄们不要受他同样的命运。“财 主说:‘我祖啊,既是这样,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,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,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,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。'亚伯拉罕说:'他们有摩 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。'他说:'我祖亚伯拉罕哪,不是的,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,到他们那里去的,他们必要悔改。'亚伯拉罕说:'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 话,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,他们也是不听劝。'”(路16:27-31)

耶稣指出一直拒绝“摩西和先知”的教训的人,即使是超自然的现象也不能改变他们的心灵。他责备一直忽视圣经真理的法利赛人。事实上,耶稣使已经死去的拉撒 路复活了,这一显然的神迹,是耶稣超自然的能力的确证。但是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还是没有悔改,反而他们商议要把拉撒路杀了。为什么呢?因为复活的拉撒路的真 实生活,暴露了他们的伪善。(约11:47,12:10-11)

现今很多基督徒们认为,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是关于来世两等人的经验。依据他们的信念和教导,有些人被扔进地狱火里永远被焚烧、受痛苦。这是不对的。他们并没有看懂耶稣用这段比喻的目的,而把注意力集中于比喻里的场面。

现在接受这样的解释的人相信,真实的基督徒死了以后就投到了“亚伯拉罕的怀里”。假如是这样的话,那么亚伯拉罕又是在谁的怀抱里休息呢?而且,如果天国与 地狱之间“有深渊限定”,不能从这边到那边,那么财主和亚伯拉罕怎么能对话呢?尤其让人感到混乱的是,看到恶人在痛苦中呐喊,在天上的义人又怎么能感到天 国的喜乐和平安呢?因此,按比喻来解释这个故事才行。

对这个故事不正确的解释,引起的另一个难题是:“神秘的空坟墓”。如果这个故事按字面来解释,那么结论就是两等人都不在坟墓里,他们带着各自的肉身去了天 国或地狱。为什么呢?我们能看到这样的场面:财主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,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,并且哀求人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他的舌头。但是我们要知 道,已死之人的身体被埋在坟墓里之后,就不能再移到天国、地狱或任何地方。众所周知,在中国和古埃及王室的坟墓里,仍然可发现他们的尸体。事实上,人死被 埋葬,随后变为土,等待着复活的那一日。亚伯拉罕也是不例外的。

比喻的意义

我们要理解,耶稣在这里不是利用拉撒路的比喻来说明人死以后肉体的实际情况;而是通过这个比喻来说明,犹太人作为真理的管家的责任,以及外邦人热切希望听到犹太人所有的信息的情形。事实上,整个路加福音16章都是在说明管家的责任。

从路加福音16章的第1节开始,耶稣先讲了一个比喻,涉及钱财的管家的职份。“有一个财主的管家,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。”然后,耶稣又讲了另一个财主的比喻,涉及领受了真理的犹太人的问题。就像在头一个比喻中财主的管家在实际的财富上不忠心一样,后一个比喻生动地说明了在属灵的财富上不忠心的问题。

为了主张“地狱永火”的教导,而坚持说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是指着天国和地狱的情形,这是与耶稣讲话的意图和主旨完全背道而驰的。对地狱的主题,圣经有多处 明确的说明。在圣经的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恶人要在永远的世代一直受痛苦的教导;与此相反,恶人要得到完全的灭亡,圣经是这样说明的。耶稣所教导的原则,决不 会违背圣经的见证,或贬低圣经的权威。

为了更确切地理解有关地狱的真理,我们不是通过比喻,而是查看直接说明此主题的章节。首先我们要记住,“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上帝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” (罗6:23)任何人,只有两条道路;不接受耶稣基督和他伟大救赎的人,他们将要永远死去、没有复活的希望。但是,假如恶人是没有终止地受痛苦的话,那不 是死亡,而是痛苦,虽然痛苦,仍是永生。唯独接受耶稣的人才可能有永生,我们要晓得这一点是确实的。下面看一下圣经章节,是怎样说到对恶人们的报应的。

“恶人却要灭亡。耶和华的仇敌要像羊羔的脂油,他们要消灭,要如烟消灭。”(诗37:20)

“万军之耶和华说:那日临近,势如烧着的火炉,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,在那日必被烧尽,根本枝条一无存留。”(玛4:1)

“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;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,正要怕他。”(太10:28)

“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,那日,天必大有响声废去,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,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。”(彼后3:10)

“惟有胆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杀人的、淫乱的、行邪术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,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,这是第二次的死。”(启21:8)

“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,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,就有火从天降下,烧灭了他们。” (启20:9)

此外还有很多别的圣经章节可以引用。以上的章节同样地向我们指明恶人最终的结局是死亡。值得注意的是,为了描述恶人完全毁灭的死亡,可能的话圣经的用词总 是相当严厉的,这样明确的话语是渴慕明白真理的人不可能误解的。恶人的份就是刑罚的火;因为这个火太热,所以被扔进去的人会完全消亡。

在圣经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地狱的火永远焚烧这样的话。耶稣用财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比喻,不是在说明地狱的火是永远焚烧的。为了说明某种教训而使用比喻时,我们 不能混淆比喻所要说明的宗旨,和比喻当中出现的故事。如果我们抛开耶稣讲说财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比喻时的背景,和实际想强调的问题,我们的理解就会不正确, 这个比喻对我们也就没有意义了。我们要准确地理解耶稣的教训,并运用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中。学习了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,我们要想想,为了把救恩的信息传给别 人,我们作了最大的努力吗?

我们对周围的人有纯洁的爱吗?你有没有为了将属灵的财富分赠他人而邀请他们到教会和家里来呢?如果我们私藏我们的财富,那么和以前的犹太人一样,我们自身 将陷入自满和灭亡。与此相反,借着爱的侍奉的生活,我们和耶稣基督并所接触的人的关系,将更加亲近,更有意义。不要把对于基督徒经验很宝贵的教训,当成可 怕的故事。相反,我们要努力理解“上帝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3:16)

参 考

“他们必昼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远远。”(启20:10)有些人对这句话有疑问。我们有必要查考其它类似的圣经章节,比如:出21:6;撒上1:22,28;拿2:6,看看“永远”、“永永远远”等用词是表达什么意思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词按着下面的意思来使用:只是在人们生存的限度之内。

“又如所多玛、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,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,随从逆性的情欲,就受永火的刑罚,作为鉴戒。” (犹7)这里说的“永火”,你们认为它是“一直燃烧”的意思呢,还是“完全烧尽”的意思呢?假如按前者的意思,理解成所多玛、蛾摩拉永远被焚烧,那么现在 不是应该继续在中东地区燃烧吗?所以,“永远的火”这样的表达方式,与其说是指火燃烧的过程,不如说是指被火烧成灰烬的结果。